5.27 振动(正弦)(耐久)试验


5.27.1 目的
    检验组成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长时间承受振动影响的能力。

5.27.2 试验方法
5.27.2.1 将试样按正常安装方式刚性安装(重力影响可忽略时除外),试样在上述安装方式下可放于任何高度,试验期间试样不通电。
5.27.2.2 依次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,在10 Hz~150 Hz的频率循环范围内,以4.905 m/s²的加速度幅值,1倍频程每分的扫频速率,各进行20次扫频循环。
5.27.2.3 试验后,立即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,并接通试样电源,进行基本性能试验。
5.27.3 要求
    试验后,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,基本性能应与试验前的基本性能保持一致。
5.27.4 试验设备
    试验设备(振动台及夹具)应符合GB 16838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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